截至2025年8月6日收盘,京沪高铁(601816)报收于5.46元,上涨0.18%网上股票配资靠谱吗,换手率0.16%,成交量80.43万手,成交额4.38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汇总:8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90.55万元,占总成交额7.51%。公司公告汇总: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等,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信息汇总
8月6日,京沪高铁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3290.55万元,占总成交额7.51%;游资资金净流入1414.36万元,占总成交额3.23%;散户资金净流入1876.18万元,占总成交额4.28%。
公司公告汇总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上,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上,同样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上。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上。7.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李崇琦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调整后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为刘洪润、谭光明、赵军、李崇琦、苏天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王永生、苏天鹏、李崇琦。8.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召开,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表决情况为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为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并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完成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原则、服务价格、交易限额、风险控制措施等。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8年7月30日。此次关联交易旨在提供全面金融服务支持,提升公司资金收益,缓解子公司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缺口。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适用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应监督制度实施。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须经审计。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涵盖重大财务变化、重大合同、诉讼、股权变动等。信息披露程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披露流程。公司应建立保密制度,确保未公开信息不被泄露。违反规定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将对责任人进行处分。公司还应关注媒体和证券市场动态,及时回应异常情况。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连任不得超过六年。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副董事长协助工作。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资本变动等,重大事项需经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记录和信息披露等工作,确保公司依法运营。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章程》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注册资本为48,925,679,370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规定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公司设立党委会,党委书记由董事长兼任,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公司决策。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回购、转让等规则,明确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及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并通过主管机关审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独立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材料准备、议事程序等均有详细规定。会议记录、研究意见及其他材料由相关支撑部门保存,参会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股东会工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规则强调股东会应依法行使职权,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召开股东会,否则需报告北京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原因。股东会召开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十日内反馈。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临时提案须提前十日提交。股东会通知应提前公告,提供完整信息。会议应设现场和网络投票,确保股东参与。董事、高管需列席并接受质询。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十年。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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